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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索 引 号 | 26204644/2025-11-25 | 著录日期 | 2025-11-25 |
| 文 号 | |||
| 名 称 | 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| ||
| 生成日期 | 发布机构 | ||
| 生效日期 | 废止日期 | ||
| 主 题 词 | 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| ||
| 内容概述 | |||
自治区统计局组织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
发布时间:2025-11-25 16:45
来源:
为深入贯彻落实统计造假专项整治“回头看”工作部署,进一步夯实农村统计基础。11月9日—14日,自治区统计局采取交叉核查的方式,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村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工作。
为保障数据核查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,核查工作由自治区统计局农村统计处牵头,从各市统计局抽调1名负责农村统计业务骨干,组建了7个核查组,每组负责2个市的核查工作。核查采用“分层随机+重点定向”方式,围绕村级统计台账建立情况、重点指标数据填报准确性、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一套表数据填报质量、市县级自主开展核查工作情况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核查及指导。核查组通过查阅基层统计报表、村级原始统计台账,现场查看农业生产大户、农业设施建设情况及生产状况,验证源头数据填报的准确性。
核查过程中,坚持“边查边改,以查促改”,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指导。下一步,自治区统计局将系统梳理核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,尤其针对建立村级统计台账、村级数据采集的规范性问题,研究具体有效的改进举措,切实提高农村统计数据质量,确保源头数据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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